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重庆迈捷电梯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8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程昱注册资本:5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9MA5U5D6W6A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双元大道18号1幢2-1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02
(2025)渝0109民初3777号
合同纠纷
重庆迈捷电梯有限公司
四联优侍科技养老产业有限公司北碚高龄服务分公司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2
2025-03-28
(2025)渝0109民初3776号
合同纠纷
重庆迈捷电梯有限公司
四联优侍科技养老产业有限公司,重庆四联康复医院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3
2023-05-19
(2023)渝0109民初4160号
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迈捷电梯有限公司
重庆市科思达电梯有限公司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4
2023-05-10
(2023)渝0152民初1625号
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迈捷电梯有限公司
重庆市展欧特置业有限公司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5
2023-03-28
(2023)渝0117民初1719号
合同纠纷
重庆迈捷电梯有限公司
重庆聚孝园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6
2023-02-21
(2023)渝0117民初780号
修理合同纠纷
重庆迈捷电梯有限公司
重庆瑞高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7
2022-03-17
(2022)渝0106民初6352号
合同纠纷
重庆迈捷电梯有限公司
重庆鑫和电梯有限公司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8
2021-08-19
(2021)渝0152民初4271号
劳动争议
重庆迈捷电梯有限公司
李*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3-10
2023-03-02
(2023)渝0117民初780号
修理合同纠纷
重庆迈捷电梯有限公司与重庆瑞高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修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江津市监处罚〔2026〕1563号
经查,当事人系依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4月8日注册成立,住所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双元大道18号1幢2-1。当事人于2025年01月09日到期更换了《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TS3350230-2029,有效期至2029年01月09日,获准从事安装、维修电梯等经营活动。 ? ? 2026年4月10日,当事人与重庆裕城美每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电梯维修保养合同》,合同约定当事人自2026年4月11日起至2027年4月10日止,为双福街道建宇新时区小区的22台住宅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急修服务,维护保养费用为320元/台/月,合计服务费用为84480元,并约定易损件免费更换。 ? ? 2026年7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建宇新时区小区开展电梯监督检查,查看《电梯维保信息公示》,最近一次维护保养日期为7月7日,维护保养类型为季度。执法人员查看当事人维保人员的电子维保记录,发现建宇新时区小区6幢4台电梯在上述日期维护保养开始时间为2026年7月7日9时19分,结束时间为2026年7月7日19时56分,维保结果均为43项正常、1项无此项。执法人员调取监控发现,2026年7月7日11时47分当事人维保人员抵达小区6幢,随后进入消防电梯(特种设备代码:31105001162017103135)轿厢填写《电梯维保信息公示》,拍照后径直离去。而后维保人员分别于11时49分进入6-2电梯轿厢(特种设备代码:31105001162017103134),11时52分进入6-1电梯轿厢(特种设备代码:31105001162017103133),均在填写《电梯维保信息公示》后拍照离开,最后于11时53分进入6-3电梯轿厢(特种设备代码:31105001162017103132)填写《电梯维保信息公示》后前往32楼,直至12时17分离开小区6幢。期间未见当事人在电梯轿厢内进行应急通话、电梯光幕测试、应急照明等《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中规定的维护保养项目。 ? ? 另查明,2026年7月7日当事人维保人员在建宇新时区小区6幢4台电梯轿厢内填写《电梯维保信息公示》后,接到电梯困人报警便离开实施救援,未按计划开展电梯维护保养,而后也未返回继续完成电梯维护保养。 ? ? 再查明,当事人维保人员取得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当事人对电梯维护保养的费用中包含半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以及易损部件免费更换和急修服务,单次维护保养费用无法计算,因此当事人的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 ? 当事人在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后重新对上述电梯进行了维护保养。在案件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进行整改,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财产损害。
1、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6000.00元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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