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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高新区陕北新家源购物广场逸晟一品店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艾绍艳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10893MAC8MXDGX7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明珠环路逸晟一品小区商业楼东南角负一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榆市监不罚〔2024〕23号
经查,认定事实一:当事人于2024年7月5日购进不合格批次糖蒜1桶(10千克/桶),净重7千克,购进价格6.2元/千克,销售价格19.8元/千克,购进的糖蒜其中1.587千克被抽检机构用于抽样检验使用,其余5.413千克全部被销售。2024年8月29日,店铺对问题商品进行公告召回。认定事实二:当事人于2024年7月30日购进不合格批次黄豆芽5千克,购进价格2.4元/千克,销售价格3.16元/千克,购进的黄豆芽其中2.62千克被抽检机构用于抽样检验使用,其余2.38千克全部被销售。2024年8月29日,店铺对问题商品进行公告召回。认定事实三:当事人于2024年7月30日购进不合格批次生姜10千克,净重9.4千克,购进价格13.6元/千克,销售价格19.96元/千克,购进的生姜其中2.432千克被抽检机构用于抽样检验使用,其余6.968千克全部被销售。2024年8月29日,店铺对问题商品进行公告召回。
拟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0.00元
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23
2
榆林高新市监处罚〔2023〕6号
2023年6月28日,经现场检查,举报人购买的香满园大米(5kg/袋)已全部售完,执法人员对同类型大米进行检查,未发现标注多个日期和超过保质期的香满园大米。举报人反映的筷子说米线存在双日期问题,是指在紫光的照射下,原生产日期的下方会显示出另外一个日期。由于检查当日无紫光灯设备,执法人员对筷子说米线进行先行登记保存。2023年7月5日,在超市人员的见证下,执法人员采用紫光灯进行检查,筷子说米线全部在保质期内,未发现反映的双日期问题。2023年7月19日,明珠路市场监管所请超市店长和主管两位工作人员对举报人提供的视频进行辨认。店长和主管都确认视频内容属实,承认举报人于2023年6月28日在榆林市高新区陕北新家源购物广场逸晟一品店购买到了一袋超过保质期的大米。该大米名称为香满园御品国真稻花香米(粳米),规格5kg每袋,保质期为18个月,生产日期2021年11月8日,单价56元。该款大米供货商为榆林市榆阳区永恒兴盛粮油门市。通过调阅进销货凭证等资料,截止2023年6月28日,执法人员未发现过榆林市高新区陕北新家源购物广场逸晟一品店销售生产日期为2021年11月8日的同款香满园大米。涉案货值为56元。
1.没收违法所得56元; 2.罚款8000元上缴国库。
8000.00元
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
2023-08-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