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花溪丽莎风彩化妆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晓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111MA6JB31XXC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将军路1层1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筑花市监处罚[2023]122号
经调查,根据“资生堂新红妍肌活精华露”标签上标明的备案编号“国妆备进字J20184082”,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上查询备案资料,显示“未检索到相关数据”,该商品的有效期的标签是该店店员加贴上去的,无依据,购进1瓶,进价为826元,销售价为1080元,未销售,属于未备案的进口化妆品;“The history of whoo”的4盒产品,均属于同一个套盒,员工将套盒拆开售卖,无中文标签,共购进1个套盒,套盒内4小盒,每小盒进价109元,销售价169元,均未销售,未提供进货资料及备案信息,因“The history of whoo”包装上无备案编号,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上查询不了相关信息,属于无中文标签及未备案的进口化妆品。上述无中文标签化妆品的货值金额为676元,未备案的进口化妆品的货值金额为1756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 2023年4月12日对陈晓平经营的贵阳花溪丽莎风彩化妆品店实施检查的现场检查笔录一份共3页、现场照片4张,证明我局在管辖权属范围内履职尽责的事实;
2.2023年4月26日由陈晓平提供的该店铺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具备合法经营资质;
3.2023年4月26日对陈晓平进行调查的《询问笔录》1份共4页,证明贵阳花溪丽莎风彩化妆品店经营未备案的进口化妆品和未建立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等违法行为的事实。
4.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查询进口化妆品备案信息的网页截图,共1页,证明当事人销售未经备案进口化妆品的事实。
警告#罚款1.0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10000.00元
贵阳市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