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哈福驰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艳艳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2690656938B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北辰道与辰星路交口刘园商务大厦5-508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04
劳动争议
姚**
天津哈福驰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2
2023-03-11
(2022)津0113民初1295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常州市玲趣贸易有限公司
天津哈福驰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3
2023-03-10
(2022)津0113民初1295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常州市玲趣贸易有限公司
天津哈福驰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4
2023-02-14
(2022)津0113民初1295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常州市玲趣贸易有限公司
天津哈福驰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5
2023-01-30
(2022)津0113民初1295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常州市玲趣贸易有限公司
天津哈福驰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29
2020-02-25
(2020)津0113民初527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哈福驰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穆**、韩**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9-08-23
2019-07-25
(2019)津0113执2291号
劳动争议
王*、天津哈福驰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9825.74元
执行案件
3
2019-08-23
2019-08-13
(2019)津0113执2291号
劳动争议
王*;天津哈福驰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辰市监处罚﹝2025﹞284号
2025年3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当事人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北辰道与辰星路交口刘园商务大厦5-508的经营地点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期间,执法人员查看当事人公司销售的“Bekmin 燕麦精华倍润乳(净含量60g)”,该产品外包装写有功效:“富含燕麦仁及植物油等精华,充分柔润、细嫩肌肤,并在宝宝肌肤表面形成保护膜,保护宝宝娇嫩肌肤,让婴幼儿肌肤远离伤害,长期使用可使肌肤细嫩光滑。”备案人:天津哈福驰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北辰道与辰星路交口刘园商务大厦5-508;生产企业:北京欧顿化妆品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工业园金光南街2号;生产许可编号:京妆20160047。执法人员现场查询上述产品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备案的功效宣称是“11保湿”。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产品宣称“敏肌可用”的人体功效评价试验或消费者使用测试报告。3月31日执法人员查询“贝克敏婴幼儿湿湿特护霜”(津G妆网备案字2024001004)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无“修护”功效,查询“五星天使茶籽精华柔顺洗发水” (粤G妆网备案字202350049) 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无“控油”功效。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产品宣传功效的佐证材料。
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