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岗区深溪好运来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华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393MA6EEX9W6D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红花岗区深溪镇深溪村中兴街7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遵红市监处罚[2025]238号
经查明,当事人经营的红糖(生产日期:2025-02-01、规格:25kg/箱)经抽样检验,柠檬黄项目标准为不得使用,实测值为0.0171g/kg,日落黄项目标准为不得使用,实测值为0.0495g/kg,柠檬黄,日落黄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于2025年4月10日从红花岗区焦兴慧土副品经营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20393MA6H3XGF44,经营场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南关办新雪域B区GF层254号)进购涉案红糖一件共50斤,进购价为175元,共销售22.59斤(含抽检样品2.818kg),销售价为6元一斤,涉案红糖剩余库存27.41斤。当事人在进购涉案红糖时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收取了供货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进购单据。当事人经营涉案红糖的货值金额为300元,违法所得为56.48元。涉案红糖生产厂家系遵义市铭涛食品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20301MA6FEJ931Y,经营地址位于汇川区高坪街道新黔社区原三五三四厂供应科一楼),本局已于2025年7月4日对涉案食品供应商进行了溯源调查。
以上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一、现场笔录一份,证明本局于2025年6月26日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及相关文书,对当事人开展现场检查的事实。
二、检验报告(编号:GZJ25520000690231501)一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一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一份、送达回证一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一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一份,证明当事人经营的涉案红糖经抽检不合格,且本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及相关文书的事实。
三、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经营的涉案红糖进货来源、进销情况等事实。
四、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一份、场所/设施/财物清单一份、送达回证一份,证明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剩余的涉案红糖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的事实。
五、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具有合法性。
六、当事人《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取得食品销售资格的事实。
七、经营者华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华军的个人身份。
八、受委托人张华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张华的个人身份。
九、授权委托书一份,证明证明当事人委托张华配合本局调查处理本案所有事宜。
十、现场照片证据共三页,证明本局对当事人送达相关文书并开展检查的事实。
十一、进货单据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于2025年4月10日从红花岗区焦兴慧土副品经营部进购涉案红糖一件共50斤,进购价为175元的事实。
十二、红花岗区焦兴慧土副品经营部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遵义市铭涛食品厂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各一份、产品合格证原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经营的涉案红糖进购来源及当事人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的事实。
十三、召回公告一份,证明当事人进行召回涉案红糖的事实
十四、减轻处罚申请书一份,证明当事人申请减轻处罚的事实。
十五、案件移送函及附件一份,证明本局向涉案食品生产商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的事实。
没收非法财物#
0.00元
遵义市红花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