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贞玺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佳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203MA7N4MRT10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陶玉南路安宇小区2号商业裙楼1-2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景市药监处罚〔2026〕5号
经查明,执法人员于2025年12月24日在该公司检查中发现二楼VIP3治疗室发现超声治疗仪配套使用的治疗头(厂家:深圳半岛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规格型号:(M3.0)、设备序列号:US34CS3B8HC8B、生产日期:2023-11、有效期至2024/11/23)已过期。经进一步调查,当事人于2023年12月5日从深圳半岛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进上述治疗头,单价9800元/个,同时索取了该公司资质、厂家资质、注册证,并做了进货查验记录。涉案治疗头是与超声治疗仪配套使用的,现场检查时该治疗头安装于治疗仪手柄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送货单,该治疗头已超过有效期。 执法人员调取的超声治疗仪使用记录显示,在治疗头有效期届满(2024年11月23日)后,当事人仍使用涉案治疗头为一名顾客提供了治疗服务,收费1000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了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违法事实。涉案过期治疗头货值金额为9800元,违法所得为1000元。
处以30000元罚款
30000.00元
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