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北城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魏宝林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1040636842781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345号D3栋1单元1层1号(住宅)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29
(2025)浙0502民初13129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
申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姚**,徐**,黑龙江北城运输有限公司,江西通宝物流有限公司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
2024-12-27
(2024)浙0109民初1857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管理处
黑龙江北城运输有限公司,江西通宝物流有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中心支公司,姚**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3
2024-08-14
(2024)浙0481民初499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江西通宝物流有限公司,黑龙江北城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公司,徐**
海宁市人民法院
4
2023-11-20
(2023)浙0481民诉前调1212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黑龙江北城运输有限公司,江西通宝物流有限公司,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公司
海宁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1-06
(2025)浙0502民初13129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
姚**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7-15
2020-06-17
(2020)苏0381行审43号
江苏省徐州市公路管理处与黑龙江北城运输有限公司行政非诉审查裁定书
1500.00元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晋交高0903治超罚﹝2025﹞017号
2025年11月20日,黑龙江北城运输有限公司雇佣的司机李二全驾驶该公司冀FU5234/黑AX435超车辆拉运不可解体物品增压泵,从成都到长治市长子县,在驶出G55二广高速长治南收费站出口时因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被G55二广高速长治南收费站治超工作人员拦截后移交至长治支队三大队处理。经调查核实,冀FU5234/黑AX435超车辆拉运不可解体物品增压泵,从成都到长治市长子县,该车办理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证号为A5100002025111125746,车货实际总长为19.8米,未超出车辆外廓尺寸;实际总宽为4.6米,超出国家规定标准2.05米;实际总高为4.19米,超出国家规定标准0.19米;车货实际总重67.7吨,超出国家规定标准18.7吨;该车辆形成了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行驶公路的违法事实。
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5-11-21
2
黑0106交罚(2025)780号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哈尔滨市香坊区水务和交通运输管理局
2025-11-14
3
简机5-0004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海城市交通运输局
2024-05-07
4
J371725202400030
2024年01月02日 02时40分,郓城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郓城县随官屯高速口对邵双喜驾驶的冀AJP932(黄色)、黑A2202超(临)实施行政检查,执法人员陈华峰(****),冯德贤(****)向邵双喜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邵双喜驾驶车辆冀AJP932(黄色)、黑A2202超(临)由徐水运载一台压路机和一台小型挖机送至郓城,黑A2202超(临)该重型低平板半挂车隶属于黑龙江北城运输有限公司,经执法人员与驾驶员共同测量该运次车货总高度4.3米,驾驶员无法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当事人对检查结果无异议。经调查。该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车货高超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执法人员认真听取了当事人陈述,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自愿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证据:视频(另存)、现场笔录、询问笔录、执法照片等。
罚款伍佰元整
500.00元
郓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4-01-02
5
陕1359交罚﹝2023﹞23号
2023年10月16日22时58分,接G1812沧榆高速大保当收费站报告,黑龙江北城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一辆装载物为不可解体挖掘机的冀FR1385/黑A1148超七轴重型牵引半挂车涉嫌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经现场勘验,该车许可车货总质量为60吨,实际车货总质量为62.34吨,超出六轴汽车列车许可总质量(49吨)13吨,属违法超限运输,违法事实清楚。
决定给予罚款陆仟伍佰元整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
6500.00元
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
2023-10-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