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莆田市恒好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余赛琴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50303MA33Q7DK2L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工业集中区内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涵市监处罚〔2026〕01270001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6月30日起与泉州邦太商贸有限公司合作生产本案产品。目前查清标签存在问题的批次如下: 当事人于2025年5月3日以成本价为一件100元,一件12瓶生产“花苼派”食用植物调和油(生产日期:2025年5月3日,保质期:15个月,委托方:泉州邦太商贸有限公司,受委托方(生产商):莆田市恒好食品有限公司),该批次共计生产20件,以一件103元全部出售给泉州邦太商贸有限公司。该批次的“花苼派”食用植物调和油外标签上均存在脂肪项目的营养素参考值标注错误,部分标签未标注单位。上述货值金额共计2060元,获利60元。 当事人于2025年10月14日以成本价为一件100元,一件12瓶生产“花苼派”食用植物调和油(生产日期:2025年10月14日,保质期:15个月,委托方:泉州邦太商贸有限公司,受委托方(生产商):莆田市恒好食品有限公司),该批次共计生产20件,以一件103元全部出售给泉州邦太商贸有限公司。该批次的“花苼派”食用植物调和油外标签上均存在脂肪项目的营养素参考值标注错误,部分标签未标注单位。上述货值金额共计2060元,获利60元。 当事人于2025年11月15日以成本价为一件100元,一件12瓶生产“花苼派”食用植物调和油(生产日期:2025年11月15日,保质期:15个月,委托方:泉州邦太商贸有限公司,受委托方(生产商):莆田市恒好食品有限公司),该批次共计生产30件,以一件103元全部出售给泉州邦太商贸有限公司。该批次的“花苼派”食用植物调和油外标签上均存在脂肪项目的营养素参考值标注错误,部分标签未标注单位。上述货值金额共计3090元,获利90元。 上述货值金额共计7210元,获利210元。
-
-元
莆田市涵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