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重庆鸿纵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3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武树注册资本:215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55771881671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华新街街道嘉陵一村41号2幢3-3(办公518)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01
(2025)渝0103民初7972号
承揽合同纠纷
重庆鸿纵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重庆鑫龙智慧社区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2
2025-06-05
(2025)渝0108民初5554号
合同纠纷
重庆鸿纵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重庆加一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3
2025-05-26
(2025)渝0105民初14172号
承揽合同纠纷
重庆鸿纵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浙江九合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4
2025-04-22
(2025)渝0108民初5554号
合同纠纷
重庆鸿纵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重庆加一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5
2025-04-08
(2025)渝0108民初5554号
合同纠纷
重庆鸿纵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重庆加一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6
2024-04-08
(2024)渝0106民初233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重庆鸿纵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重庆市鑫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7
2023-04-24
(2023)渝0110民初1925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鸿纵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重庆市康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
8
2023-03-07
(2023)渝0110民初1924号
合同纠纷
重庆鸿纵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重庆市康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
9
2021-04-20
(2021)渝0103民初6298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重庆汇链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鸿纵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10
2021-03-29
(2021)渝0112行初127号
工伤保险资格
重庆鸿纵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6-04
2025-05-23
(2025)渝0105民初14172号
承揽合同纠纷
重庆某设备有限公司与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4-11-21
2024-11-13
(2024)渝0106执9165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重庆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重庆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45000.00元
执行案件
3
2021-12-20
2021-07-22
(2021)渝0103民初6298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重庆汇链科技有限公司与重庆鸿纵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大渡口市监处罚〔2026〕254号
当事人重庆鸿纵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20日成立,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重庆市江北区华新街街道嘉陵一村41号2幢3-3(办公518),法定代表人:陈武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5771881671,经营范围: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自动扶梯:安装、改造、维修A级(以上多项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销售:电梯、机电设备、机械设备、电梯零部件、消防设备、中央空调、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以上两项不含危险化学品)、钢材、金属材料(不含稀有贵金属)、五金交电、通讯器材、计算机软硬件;电梯相关的技术咨询。当事人主要业务为电梯的安装、维修保养。取得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编号:TS3350140-2027,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有效期至2027年9月9日。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8月15日与大渡口区阳明华庭小区电梯使用单位重庆钰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有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合同是一年一签,期限为1年,从2025年8月15日起至2026年8月14日止。当事人于2026年3月11日安排维保人员刘祥1人对大渡口区阳明华庭小区电梯进行维保。电梯维保的具体项目是当事人在无纸化维保系统设置维保计划,维保人员按计划去对应小区做维保,维保内容在无纸化维保系统中直接查看,维保完成后提交生成维护保养报告并由使用单位安全负责人签字确认。 现查明,刘祥1人2026年3月10日11:50对阳明华庭开始对1栋1号曳引式电梯(注册代码:30105001042005070753)、2号曳引式电梯(注册代码:30105001042005070754)进行维保。刚开始维保,就接到电梯抢修电话,即刻去筑景尚偃小区(属于九龙坡区)抢修突然停梯的电梯,因此耽搁了对阳明华庭小区电梯的维保。第二天(即3月11日)再继续对阳明华庭小区电梯做维护保养。执法人员于2026年3月18日现场检查时发现1栋1号、2号电梯存在以下问题:1.电梯轿厢内的应急救援电话无法正常使用;2.电梯底坑有许多垃圾未及时清理;3.电梯使用20年,仍未进行安全评估。 另查明,于2026年1月27日,刘祥对阳明华庭小区1栋1号、2号电梯维保时,对底坑垃圾进行了清扫。2月10日,因刘祥请假,由小组长张廷全(当事人员工)代为对上述电梯进行维保,但未对底坑垃圾进行清理。2月25日、3月11日,刘祥再次对上述电梯进行维保时,均未对底坑垃圾进行清理。 从阳明华庭小区1栋一楼过道监控(编号:07)的视频录像中可以看到:2026年03月11日12:55:16,刘祥从楼外进来,出现在视频中;12:55:18,刘祥进入2号电梯开始维保;13:06:50,刘祥从1号电梯口出来;13:07:03,刘祥站在1号电梯门口,对电梯底进行拍照;13:07:16,刘祥完成对1号、2号电梯的维保后离开。整个维保过程中,刘祥未设置安全防护挡板,未佩戴安全帽,不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维保期间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要求。 当事人维护保养大渡口区阳明华庭小区的电梯,每台电梯的单月维保费用400元,其维护保养费还包含了200元以内的零部件更换费用,没有单独计算每项的维保费用,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2026年3月19日执法人员现场复查,对阳明华庭1栋1号、2号电梯底坑清洁情况、电梯轿厢内的应急救援电话使用功能进行验收通过,完成整改。3月24日,电梯使用单位重庆钰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了《电梯安全评估报告》,执法人员对其未安全评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验收。对于电梯
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5000.00元
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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