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晟科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双才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184MA9G0XHG7R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郭店镇铜佛赵村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12
侵权责任纠纷
刘**
郑州晟科运输有限公司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琼交征三亚罚字(2025)881号
豫A3398R-外省柴油机动车辆连续不按时缴纳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30日以上1年以下
处以罚款1000元。
1000.00元
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三亚分局
2025-10-09
2
宁通五交路执﹝2025﹞8号
2025年2月20日我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在核查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守护2.0管理系统非现场超限超载数据(高速出入口)平台推送数据时发现,当事人郑州晟科运输有限公司的驾驶员潘环真驾驶车辆(豫A0990Z),于2025年1月16日07:33左右,通过G4011扬溧高速公路镇江南收费站时(出口),经计重收费系统显示车货总重28.22吨,当日00:15通过浙江庵东西站(入口),经计重收费系统显示车货总重27.4吨。依据超限车辆认定标准,该车为3轴车型,最高车货总重25吨。结合高速公路出入口2次称重数据,该次运输行为已违法超限载运输, 我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依法调查并寄发《接受调查通知函》。
罚款壹仟元
1000.00元
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2025-06-12
3
宁通五交路执﹝2025﹞7号
2025年1月13日我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在核查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守护2.0管理系统非现场超限超载数据(高速出入口)平台推送数据时发现,当事人郑州晟科运输有限公司的驾驶员潘环真驾驶车辆(豫A0990Z),于2025年1月3日06:26左右通过G4011扬溧高速公路镇江南收费站时,经计重收费系统显示车货总重27.94吨,依据超限车辆认定标准,该车为3轴车型,最高车货总重25吨,该行为已违法超限载运输, 我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依法调查并寄发《接受调查通知函》。
罚款壹仟元
1000.00元
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2025-06-12
4
豫1500环罚决字﹝2025﹞2号
豫A1371F重型厢式货车,烟度传感器断裂,车辆驾驶室内OBD插口处插有OBD作弊装置。
罚款伍仟元整
5000.00元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02-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