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依安县紫日升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松满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0223093027316X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依安县依安镇西南街高枫开发楼1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依)应急罚〔2026〕1号
展厅内摆放有药品烟花爆竹30箱
展厅内摆放有药烟花爆竹产品30箱
5000.00元
依安县应急管理局
2026-03-02
2
依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7号
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现查明 2023年7月5日,依安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霍宇光、王成宇根据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要求对依安县紫日升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依安县依安镇东南街鑫淼住宅综合楼北-9门,法定代表人:杨松满,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230223093027316X)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一具灭火器未保持完好有效。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当场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依法下达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一份、《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一份、询问笔录两份、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依安县紫日升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5100.00元
依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07-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