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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润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林建雄注册资本:20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50000678452529A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001单元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5-04-08
(2014)鼓民初字第3926号
民间借贷纠纷
林**
林**,福建省润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
2014-12-20
(2014)榕民初字第1049号
民间借贷纠纷
郑**
林**,福建省润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福建省新林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14-10-22
民间借贷纠纷
林**
林**,福建省润达担保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4
2014-10-01
(2014)鼓民初字第1664号
民间借贷纠纷
陈**
林**,福建省润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5
2014-08-06
(2014)榕民初字第1049号
民间借贷纠纷
郑**
林**,福建省润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福建省新林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14-06-04
民间借贷纠纷
陈**
林**,福建省润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7
2014-03-29
(2013)榕民初字第748号
借款合同纠纷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三三支行
优胜时代(福建)商贸有限公司,侯**,雷**,庄**,林**,福建省润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林**
裁判文书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13-12-28
(2013)榕民初字第120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三山支行
福建润久动力机电有限公司,张**,福建省润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林**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13-12-28
(2013)榕民初字第120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三山支行
福建润久动力机电有限公司,福建省润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三山支行
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13-12-14
(2013)鼓民初字第2783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信和置业(福州)有限公司
福建省润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1-05
2017-12-18
(2015)榕执字第368-1号
民事案件执行
郑**、林**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8-11-12
2017-12-18
(2015)榕执字第368号
民间借贷纠纷
郑**、林**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8-11-05
2018-08-13
(2014)榕执行字第562-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三山支行、优胜时代(福建)商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18-11-05
2018-08-13
(2015)榕执字第40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三山支行、福建润久动力机电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17-12-28
2017-12-19
(2017)闽0102执恢44号
陈**、林**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17-12-28
2017-12-19
(2017)闽0102执恢47号
陈**、林**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17-12-28
2017-12-19
(2017)闽0102执恢48号
陈**、林**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16-10-29
2016-07-15
(2013)鼓执行字第1152号
保证合同纠纷
福建省贝佳德贸易有限公司与福建省润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16-10-29
2016-07-21
(2014)鼓执行字第463号之一
民间借贷纠纷
陈**与林**、吴**等民间借贷纠纷、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16-10-29
2016-07-21
(2014)鼓执行字第461号之一
民间借贷纠纷
陈**与林**、林**等民间借贷纠纷、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榕鼓市监﹝温泉﹞企吊﹝2025﹞122号
-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
-元
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0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3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30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3-07-1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2-07-1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1-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7
2020-07-27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