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鸿宇加油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金永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481MA4045KN5Y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永城市西城区工业西路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9-19
(2019)豫14知民初174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石油分公司
永城市鸿宇加油站,张**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7-11-13
2017-10-20
(2017)豫14民初229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商丘石油分公司与永城市鸿宇加油站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永市监处罚﹝2024﹞512号
2024年6月4日,我局委托河南心怡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E92号E95号车用乙醇汽油检验,2024年6月13日,河南心怡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向我局出具了该型号车用乙醇汽油的检验报告(No:2024WT10400,No:2024WT10401),结论是:经抽样检验,硫含量、乙醇含量、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项目不符合GB18351-2017《车用乙醇汽油(E10)》标准要求,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对此结论有异议,并于2024年6月24日提出复检申请,经河南省产品质量检验技术研究院对当事人经营的E92号、E95号车用乙醇汽油进行复检,并于2024年7月30日向我局出具检验报告(No:SY2024101212,No:SY2024101213),检验结论:其他有机含氧化物含量项目不符合GB18351-2017标准(VIB等级)要求。上述型号、批次车用乙醇汽油是当事人于2024年6月2日,从山东省弘润炼油厂的配送车上以7250元/吨的价格购买E92号车用乙醇汽油3吨,以7650元/吨的价格购买E95号车用乙醇汽油3吨。截止我局查处时,当事人已以标价7.13元/升,加100元优惠20元的价格将E92号车用乙醇汽油全部销售,以标价7.66元/升,加100元优惠20元价格,将E95号车用乙醇汽油全部销售,上述批次E92号车用乙醇汽油密度是743.9kg/m3,折合为1344升/吨;E95号车用乙醇汽油密度是744kg/m3,折合为1344升/吨,违法所得2994元,货值金额是47694元。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994元;2、罚款76400元。
76400.00元
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23
2
永市监处罚﹝2023﹞384号
永城市鸿宇加油站于2023年10月9日以8100元/吨的价格从山东省华星炼油厂购进E10-92#车用乙醇汽油(国VI)2吨,购进后以9100元/吨的价格全部销售,货值金额18200元,违法所得2000元。该批次E10-92#车用乙醇汽油(国VI)经山东中东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验报告(No:20231020028Z)显示:乙醇含量未检出(技术要求10.0±2.0);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2.24(技术要求不大于0.5)。此两项检验项目不符合GB18351-2017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1、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 2、罚款30940元。
30940.00元
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