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连秋化肥经销处(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连秋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81MAD6QML95X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东北街电视台南500米路东(化肥大市场院内9号门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讷市监处罚〔2026〕82号
2026年03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讷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专项监督抽查方案》对讷河市连秋化肥经销处(个体工商户)进行监督检查,并委托讷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工作人员对该经销处店内存放的待销售的凯利丰®掺混肥料[总养分≥57%19-19-19N-P2O5-K2O,净含量:40kg,执行标准:GB/T21633-2020,生产许可证:鄂XK13-001-00006,备案号:HBCHFL2022-00459含氯(低氯),应城市新都化工复合肥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应城市四里棚蒲阳大道,委托嘉施利(铁岭)化肥有限公司(代码M),厂址: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新台子镇懿路村,生产许可证:(辽)XK13-001-11012,生产日期/批号:20260120110M22]进行净含量抽样检验。2026年04月27日我局收到讷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报告》(报告编号:NO:D-2026001),报告中显示该检验批掺混肥料的净含量标注合格,净含量不合格(标注净含量40kg,经检验修正后的平均实际含量为39.938kg)。2026年04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在该经销处内未发现该检验批的凯利丰®掺混肥料,涉案肥料已全部售出。执法人员当场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小于其标注净含量的商品。为进一步查明情况,2026年04月28日经我局负责人批准进行立案。当事人在收到《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报告》(NO:D-2026001)之日起十五日内未对检验报告提出异议。
经查,当事人于2026年1月19日在嘉施利(铁岭)化肥有限公司付款订购上述掺混肥料4吨,规格是40kg/袋,共100袋,进价为每袋144.00元,合计14,400.00元。2026年3月16日我局组织净含量抽检时,上述凯利丰®掺混肥料没有售出,库存仍为100袋,该批凯利丰®掺混肥料经讷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检验结论为净含量标注合格,净含量不合格(标注净含量40kg,经检验修正后的平均实际含量为39.938kg)。截至2026年04月28日执法人员到该经销处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时,当事人已将该检验批凯利丰®掺混肥料以165.00元/袋的价格全部售出。本案货值金额16,500.00元。当事人在2026年4月28日启动了召回程序,在经销处门口显著位置张贴召回公告。在召回公告发布期间当事人未能对已售出的涉案化肥予以召回并向我局提交了召回情况说明。
处罚款15,000.00元。
15000.00元
-
2026-06-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