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金渝优商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小红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56MAEWBQ2D1Y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武隆区凤山街道南滨步行街2号附19号至2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武隆市监处罚〔2026〕87号
经查:2025年9月8日,当事人取得《营业执照》,在位于重庆市武隆区凤山街道南滨路190号至196号的经营场所从事水果销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等经营活动至今。2025年11月26日,当事人从位于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南北大道北段201号9幢(1#库房幢)的重庆润渝贵农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处以14.5455元/kg的价格购进龙眼22kg,购进后放在其经营场所内按照15.98元/kg的价格对外销售。该批次龙眼抽样单上原产地为中国,系当事人的工作人员未仔细核对进货信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进货单据,认定该批次龙眼实际原产地为泰国。2025年11月27日,重庆市武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位于重庆市武隆区凤山街道南滨路190号至196号的经营场所销售的龙眼随机抽样3.546kg(其中备样1.714kg),样品由抽检人员以15.98元/kg的价格进行购买,计销售金额56.66元,检样送往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备样存放于该检验检测研究院内。2025年12月23日,该院出具《检验报告》(№:A25SH16201),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余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执法人员收到《检验报告》后,于2025年12月29日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抽样送检程序及检验结论无异议,且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检。当事人购进的该批次龙眼,除抽检时销售的3.546kg外,剩余18.454kg也均按照15.98元/kg的价格对外销售完毕,当事人该批次龙眼共计销售金额351.56元(22kg15.98元/kg),当事人违法所得为351.56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之规定,依据《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分则)关于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的减轻(M00100501)等级裁量基准,责令改正,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51.56元;2、罚款5000元;共计罚没款5351.56元。
5000.00元
重庆市武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