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县启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晴晴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1226MA72KNCR04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陇南市礼县城关镇祥和园商住小区4号楼104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礼消行罚决字﹝2023﹞第0021号
礼县启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存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停放电动自行车行为,拒不改正,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3年5月21日16时,我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对位于甘肃省陇南市礼县城关镇祥和园商住小区4号楼104房的礼县启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停放电动自行车行为,随即监督检查人员下发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礼消即字〔2023〕第0140号,2023年5月21日18时,我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对该单位进行复查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仍然拒不改正,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3〕第0183号)、《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礼消即字〔2023〕第0140号、现场照片壹张、李启艾询问笔录壹份、执法记录仪视频等证据证实。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礼县启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礼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05-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