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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伍代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8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伍力注册资本:1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1030076505932X8所属地区:四川省
企业地址:自贡市沿滩区卫坪镇高新工业园区东四路6号(综合楼)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5-16
(2024)川0311民初838号
租赁合同纠纷
自贡市伍代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福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福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2
2024-05-09
(2024)川0311民初842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自贡市伍代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省显通安装有限公司
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3
2022-05-18
(2022)川0311民初749号
租赁合同纠纷
自贡市伍代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华**
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4
2021-11-15
(2021)川1025民初3479号
其他
自贡市伍代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和光同盛动力设备有限公司,王**
四川省资中县人民法院
5
2019-05-15
(2019)川01民终6359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
赵**,毛*,彭**,自贡市伍代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19-05-15
(2019)川01民终6361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
曹**,毛*,彭**,自贡市伍代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19-01-23
(2018)川0113民初3132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赵**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彭**,毛*,自贡市伍代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
8
2019-01-18
(2018)川0113民初3132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赵**
毛*,彭**,自贡市伍代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1-05
2021-09-30
(2021)川0311执526号之一
租赁合同纠纷
自贡市伍代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李**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07-28
2021-05-20
(2021)川0311民初100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自贡市伍代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李**、林州市祥隆劳务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65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1-03-12
2021-01-26
(2021)川0311民初100号
租赁合同纠纷
自贡市伍代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李**、林州市祥隆劳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400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0-12-31
2019-12-23
(2019)川民申6475号
身体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赵**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0-03-24
2019-12-23
(2019)川民申6474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曹**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9-12-09
2019-01-24
(2018)川0113民初3132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赵**与毛*、彭**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16624.63元
民事案件
7
2019-12-09
2019-05-20
(2019)川01民终6361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曹**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19-12-09
2019-05-20
(2019)川01民终6359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赵**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19-10-21
2019-07-18
(2019)川1024民初84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黄**与黄**、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4999.12元
民事案件
10
2019-07-05
2019-06-17
(2019)川0311民初883号之一
租赁合同纠纷
自贡市伍代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自贡城投鸿山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川630118交罚﹝2025﹞3号
2025年1月10日16时45分,本机构执法人员在S33泸永高速公路玄滩收费站对川C67595(川C3532挂)号6轴货车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经调查,2025年1月10日,驾驶员钟华驾驶自贡市伍代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所属的川C67595(川C3532挂)号货车运输石油设备(不可解体)从S33泸永高速公路玄滩收费站出站。执法人员现场测量该车外廓尺寸为:长15.7米,未超长;宽2.97米,超宽0.42米;高3.3米,未超高;车货总质量43.45吨,质量未超限。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该车系超限运输车辆。该趟运输未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勘验笔录、证人证言(驾驶员钟华的询问笔录)、车辆《道路运输证》影印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影印件、当事人《营业执照》照片、当事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照片、现场勘验照片、视听资料(案件调查视频)、《当事人行政处罚记录查询结果》等证据材料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六条,给予自贡市伍代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50)的行政处罚
50.00元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2025-01-13
2
川630118交罚﹝2025﹞2号
2025年1月10日16时10分,本机构执法人员在S33泸永高速公路玄滩收费站对川C33645号4轴货车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经调查,2025年1月10日,驾驶员邬黎彬驾驶自贡市伍代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所属的川C33645号货车运输石油设备(不可解体)从S33泸永高速公路玄滩收费站出站。执法人员现场测量该车外廓尺寸为:长12米,未超长;宽2.92米,超宽0.37米;高3.35米,未超高;车货总质量24.95吨,质量未超限。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该车系超限运输车辆。该趟运输持有《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许可证号:CX2025-114540271-004093)显示承运人为:自贡市伍代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许可路线为“泸州市泸县-(高速入口:G4215蓉遵高速泸县西收费站,高速出口:G8515广泸高速奇峰站)-(高速公路行驶:G4215蓉遵高速-G8515广泸高速)-泸州市泸县。”S33泸永高速公路不属于许可的路线。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勘验笔录、证人证言(驾驶员邬黎彬的询问笔录)、《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许可证号:CX2025-114540271-004093)照片、车辆《道路运输证》影印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影印件、当事人《营业执照》照片、当事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照片、现场勘验照片、视听资料(案件调查视频)、《当事人行政处罚记录查询结果》等证据材料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六条,给予自贡市伍代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50)的行政处罚
50.00元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2025-01-13
3
川630118交罚﹝2025﹞1号
2025年1月10日16时00分,本机构执法人员在S33泸永高速公路玄滩收费站对川C61588(川C1282挂)号6轴货车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经调查,2025年1月10日,驾驶员卢坝良驾驶自贡市伍代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所属的川C61588(川1282挂)号货车运输石油设备(不可解体)从S33泸永高速公路玄滩收费站出站。执法人员现场测量该车外廓尺寸为:长16米,未超长;宽2.98米,超宽0.43米;高3.15米,未超高;车货总质量45.7吨,质量未超限。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该车系超限运输车辆。该趟运输持有《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许可证号:CX2025-110028591-004021)显示承运人为:自贡市伍代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许可路线为“泸州市泸县-(高速入口:G4215蓉遵高速泸县西收费站,高速出口:G8515广泸高速奇峰站)-(高速公路行驶:G4215蓉遵高速-G8515广泸高速)-泸州市泸县。”S33泸永高速公路不属于许可的路线。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勘验笔录、证人证言(驾驶员卢坝良的询问笔录)、《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许可证号:CX2025-110028591-004021)照片、车辆《道路运输证》影印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影印件、当事人《营业执照》照片、当事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照片、现场勘验照片、视听资料(案件调查视频)、《当事人行政处罚记录查询结果》等证据材料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六条,给予自贡市伍代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50)的行政处罚
50.00元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2025-01-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