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乾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彦柳 | 注册资本:1006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310810526908245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霸州市岔河集乡后狄村西侧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22
(2025)冀1081民初820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北乾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张**
霸州市人民法院
2
2025-09-10
(2025)冀1081民初820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北乾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张**
霸州市人民法院
3
2025-04-18
(2025)冀1081民初276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北乾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河北环宇建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
霸州市人民法院
4
2025-02-25
(2024)冀1081民初890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北乾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怀安县农业农村局
霸州市人民法院
5
2025-01-17
(2024)冀1081民初890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北乾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怀安县农业农村局
霸州市人民法院
6
2023-06-08
(2023)冀10民终3726号
产品责任纠纷
吴**,北京中财万鑫科技有限公司,河北乾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霸州市宏源道桥工程有限公司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3-02-13
(2023)冀1081民初12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北乾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李**
霸州市人民法院
8
2022-09-26
(2022)粤0117民初538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北乾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广东恒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9
2022-08-19
(2022)冀1081民初168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北乾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河北凯巍塑业有限公司
霸州市人民法院
10
2022-05-25
(2022)冀1081民初168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北乾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河北凯巍塑业有限公司
霸州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2-07
2023-05-04
(2023)冀0803民初73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承德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德龙华商贸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3-02-07
2023-01-30
(2023)京01民终52号
合同纠纷
北京中网信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北乾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2-01-25
2021-10-15
(2021)京0113民初1888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北乾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与北京顺鑫卓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2-01-20
2021-10-13
(2021)京0113民初1888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北乾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与北京通成达水务建设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1-12-17
2021-06-16
(2021)冀10民辖终14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曹**、袁**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
管辖案件
6
2021-04-08
2021-04-07
(2021)辽1321执89号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河北乾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朝阳县水务局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1-01-01
2020-10-26
(2020)冀1081执181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河北乾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彭**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0-12-24
2020-12-09
(2020)冀10民辖终405号
产品责任纠纷
吴**、霸州市宏源道桥工程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管辖案件
9
2020-11-24
2020-03-26
(2019)冀1081民初6446号
合同纠纷
河北乾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与李**、张**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3937.82元
民事案件
10
2020-11-24
2020-09-03
(2020)冀10民终310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北乾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李**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霸市监处罚﹝2023﹞280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1月15日生产了型号规格为GY315-20的PVC绝缘阻燃电工套管80捆(30根/捆),2022年11月18日全部销售给安新县召鹏五金店,成本价为每根1.8元,销售价格为每根1.85元,货值4440元,每根获利0.05元,违法所得共计120元。当事人于2023年3月30日收到SY202302670号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级应急抽查检验报告,知道了此次抽检不合格的情况后,于2023年4月3 日向安新县召鹏五金店发出了产品召回通知,由于购进时间较长已全部售出,无法召回。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产品召回通知和无法召回的证明。
1.没收违法所得120 元。 2.处罚款7992元。罚没款合计8112 元。
7992.00元
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