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潜江市快岭药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荣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9005MA49E2R49A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潜江市渔洋镇快岭村六组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潜江市监处罚〔2025〕432号
经本局查明:当事人于2019年12月30日经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主要经营药品、食品、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经营期间,当事人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2020年4月,当事人聘用龙玉玲为店长。龙玉玲于2021年4月注册成为当事人的执业药师。据当事人陈述,龙玉玲系总口管理区卫生院工作人员,注册到店后未在当事人店内履行执业药师职责,当事人每月向其支付300元费用。期间,主要由药师陈波负责处方审核。2025年3月31日,龙玉玲注销了执业药师注册证,不再担任当事人执业药师。 另查明,当事人在销售处方药过程中,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本局于2025年9月9日对当事人作出《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潜江市监责改〔2025〕ZK-9号),责令当事人改正前述行为。2025年9月25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改正情况进行核查,当事人已改正。...[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四十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聘用人员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解聘,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规定,因龙玉玲已于案发前注销执业药师注册,不再担任当事人的执业药师,本局决定对当事人罚款5000元。
5000.00元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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