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仙桃市吉安堂药店新农贸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煦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429004MAC3A0A42M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仙桃市干河街道袁市路江汉平原农产品物流中心24号楼A147-14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仙桃市监处罚﹝2026﹞315号
经查,当事人负责人刘煦称涉案依折麦布片(批号:Y011761)2盒不是从湖北药商通药业有限公司购进,是2025年11月26日通过现金交易的形式从一名不具备药品经营资质的李姓男子个人手中购进,无法提供购进票据,购进价格为50元/盒,截至现场检查之日,上述药品已被当事人以55元/盒的价格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库存。根据当事人负责人刘煦陈述的该批次药品销售单价,以上药品的货值金额为110元,违法所得为110元,当事人对上述事实无异议。为核实湖北药商通药业有限公司是否向当事人销售该批次药品,本局于2026年3月6日向湖北药商通药业有限公司所在地监管部门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武汉分局发去《协助调查函》(仙桃市监协查〔2026〕05-301号),请求协助调查。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武汉分局调查核实并出具《关于湖北药商通药业有限公司协查情况的复函》(鄂药监武函〔2026〕37号),显示湖北药商通药业有限公司未向当事人销售该批次药品。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按五万元计算。”的规定,本局现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决定对当事人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10元;2、罚款10000元;罚没合计10110元,上缴国库。
10000.00元
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