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桦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桦冠能源油气电合建站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凤岗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627MAC5DW052N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红庆河镇纳林希里村七社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伊)应急罚〔2025〕2-ZFWHJY032号
内蒙古桦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桦冠能源油气电合建站分公司2025年7月变更法人后20个工作日内未依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变更。该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或者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发证机关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二)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三)变更后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复制件);(四)变更注册地址的相关证明材料;(五)变更后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的专项安全评价报告”的规定。
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出现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变更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申请变更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104,裁量阶次C,决定给予该公司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伊金霍洛旗应急管理局
2025-11-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