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发有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雷 | 注册资本:6.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8015762482447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天山东路五星花园3幢1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28
(2025)新3227民初54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库尔勒发有商贸有限公司
新疆昆仑汇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民丰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库市监天山处罚(2024)273号
商标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减轻处罚如下: 1、没收侵犯上述四家公司经商标局注册带有图形、文字、文字和图形组合的注册商标的汽车配件,具体明细见财务清单上列明的17种汽车配件明细; 2、罚款:10000元(壹万元整)。
10000.00元
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