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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逊县新鲜润家生鲜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书芝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50422MACFDJ0PXA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碧水云天1号楼1A-10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吐托市监稽处罚〔2023〕10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04月27日,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碧水云天1号楼1A-102号商铺从事经营活动。 当事人微信群里发布的“中华鲟鱼”于2023年8月6日从阜康市冰湖鲟龙水产养殖有限公司预购3公斤鲟鱼,每公斤40元(1条1公斤),38公斤活虾,每公斤35元,2公斤蟹,每公斤55元。2023年8月10日,在微信群里(群名为:鲜润家生鲜超市秒杀团购3群 人数185)发布“【鲜润家超市】开团啦!1福利秒杀大号虾…2六月阿勒泰螃蟹上市啦…3中华鲟鱼:全身都是宝,软骨鱼刺,味道鲜美,是老人小孩可以甩开脖子的佳肴【规格】1公斤±200克/条 【团购价】49.9元/条”等字样。“中华鲟”是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等级为1级,受到法律保护的动物。当事人购进的鱼,非“中华鲟”,是人工饲养鲟鱼,并非野生,产地为阜康市,卖家为了促销的需要,打着“中华鲟”的旗号吸引顾客。截至目前,未对外销售。当事人自己编辑在微信群里发布的广告,无广告费用。
一、责令停止发布广告; 二、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三、罚款人民币1000元。
1000.00元
托克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7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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