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涛 | 注册资本:15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000789199570K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14
(2024)豫10民再62号
劳动争议
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李*
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08-21
(2024)豫1002民初6249号
不当得利纠纷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3
2024-06-26
(2024)藏0526民初12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达海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达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4
2024-06-03
(2024)豫10民终1105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鑫金汇不锈钢产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4-05-15
劳动争议
周**
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6
2024-04-22
劳务合同纠纷
瞿**
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7
2024-04-02
(2023)沪0113民初32407号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河南许继工控系统有限公司
GRANDEVERBRIGHTLIMITED创恒辉有限公司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8
2024-02-23
(2024)豫1002民初5号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都**
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9
2024-02-05
劳动争议
鲁**
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10
2024-01-19
(2024)苏01民终5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京华帅科技有限公司
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昌昌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5-27
2025-01-09
(2024)豫1002执3627号
合同纠纷
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昱能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其他执行其他
执行案件
2
2025-05-27
2025-04-28
(2024)豫1002执5163号
劳动争议
王某;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其他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4-06-26
2024-02-02
(2023)豫1002民初8717号
劳动争议
荆**与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452522.65元
民事案件
4
2024-03-11
2023-11-03
(2023)豫1002民初7303号
服务合同纠纷
广州健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许昌昌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76775.70元
民事案件
5
2024-02-07
2023-10-25
(2023)豫1002民初6468号
劳动争议
李*与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3-12-30
2023-12-18
(2023)豫1002民初9035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寇**与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3-12-30
2023-11-29
(2023)豫1002民初8716号
劳动争议
寇**与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3-12-30
2023-09-27
(2023)豫1002民初5465号
劳动争议
李**、徐**与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184988.27元
民事案件
9
2023-09-02
2023-08-14
(2023)豫1002财保162号
财产保全
连*与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诉财产保全审查裁定书
800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10
2023-08-01
2023-06-25
(2023)豫1002民初2517号
劳动争议
刘**与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65840.83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号
-
-
-元
河南证监局
2024-09-14
2
河南证监局(2024)2号
当事人: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盛微电),住所:河南省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 牛怀清,男,1964年4月出生,大盛微电董事长,住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大盛微电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经查明,大盛微电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大盛微电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2024年4月30日,大盛微电发布《股票因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强制停牌公告》,称因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及定期报告编制工作未能按期完成,将延期披露2023年年报。 2024 年 6 月 28 日,大盛微电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对公司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违法事实,有大盛微电相关公告、情况说明、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大盛微电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行为。对大盛微电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的违法行为,公司董事长牛怀清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我局决定: 一、对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 二、对牛怀清给予警告,并处以20 万元罚款。
当事人: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盛微电),住所:河南省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 牛怀清,男,1964年4月出生,大盛微电董事长,住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大盛微电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经查明,大盛微电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大盛微电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2024年4月30日,大盛微电发布《股票因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强制停牌公告》,称因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及定期报告编制工作未能按期完成,将延期披露2023年年报。 2024 年 6 月 28 日,大盛微电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对公司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违法事实,有大盛微电相关公告、情况说明、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大盛微电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行为。对大盛微电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的违法行为,公司董事长牛怀清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我局决定: 一、对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 二、对牛怀清给予警告,并处以20 万元罚款。
700000.00元
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
2024-09-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