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乌恰县鑫程物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福生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3024MA77N68A0C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双拥路3号院01幢1单元101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克州税稽罚〔2025〕10号
经查明,鑫程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鑫程物流有限公司在2017至2020年期间向乌鲁木齐昆仑信达能源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新疆昆仑信达能源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650102MA777WL05L)购买加油卡,共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22份,其中2份发票作废,金额合计1333998.47元,税额合计196001.53元。经检查发现,其中1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虚开行为,具体为2019年4月28日取得3份发票代码为6500183130,发票号码为02003413、02003414、02003415;2019年5月30日取得3份发票代码为6500183130,发票号码为02081403、02081404、02081405;2020年6月28日取得4份发票代码为6500193130,发票号码为02320773、02320774、02320775、02320776;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份数10份,合计金额752212.43元,合计税额97787.57元。 (2)鑫程物流有限公司在2019至2021年期间向新疆昆仑潍华能源产业链股份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650100MA77PXB53N)购买加油卡,共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3份,金额合计221238.95元,税额合计28761.05元。经检查发现,其中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虚开行为,具体为2019年11月22日取得2份发票代码为6500192130,发票号码为02033824、02033825;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份数2份,合计金额176991.16元,合计税额23008.84元。 经检查,2019年至2020年期间鑫程物流有限公司与新疆昆仑信达能源有限公司、新疆昆仑潍华能源产业链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部分业务不真实,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鑫程物流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陈玉龙(身份证号152126**********13)在负责企业经营业务开展时,新疆昆仑信达能源有限公司和新疆昆仑潍华能源产业链股份有限公司的业务员孟瑶主动联系到陈玉龙,表示可以为其办理加油卡并按加油卡面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加油卡用完后也不用归还,于是陈玉龙与其签订购买加油卡合同,通过对公转账支付加油卡价款。具体情况为检查人员在企业财务电脑中发现加油卡登记发放明细台账,经核对,发现上述1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加油卡并未收到,无真实业
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11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
2025-05-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