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有色股份天马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蓝庆滔 | 注册资本:116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0700758536706H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铜陵市解放东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2-07
(2023)皖0705民初6042号
供用电合同纠纷
铜陵有色股份天马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2
2023-04-13
(2023)皖0705民初150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安徽强勘建设有限公司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铜陵有色股份天马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3
2021-08-11
(2021)皖0705民初363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铜陵有色股份天马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
吴*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4
2020-12-03
(2020)皖07民终99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河北德龙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张**,铜陵有色股份天马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
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19-12-03
(2019)皖07民终893号
劳动争议
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查**,铜陵有色股份天马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
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19-04-26
(2019)皖0705民初1889号
劳动争议纠纷
李*
铜陵有色股份天马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7
2019-04-26
(2019)皖0705民初1886号
劳动争议纠纷
杨*
铜陵有色股份天马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8
2019-04-15
(2019)皖0705民初1885号
劳动争议
季**
铜陵有色股份天马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9
2019-03-20
(2019)皖0705民初98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张**
铜陵有色股份天马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24
2020-12-16
(2020)皖07民终99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河北德龙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893158.28元
民事案件
2
2020-08-31
2020-08-24
(2019)皖0705民初4079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张**与河北德龙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有色股份天马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55257.18元
民事案件
3
2019-12-27
2019-09-10
(2019)皖0705民初1889号
劳动争议
李*与铜陵有色股份天马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22837.50元
民事案件
4
2019-12-19
2019-08-22
(2019)皖0705民初1888号
劳动争议
查**与铜陵有色股份天马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38062.50元
民事案件
5
2019-12-19
2019-12-11
(2019)皖07民终941号
劳动争议
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李*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19-12-19
2019-12-10
(2019)皖07民终893号
劳动争议
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查**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19-12-18
2019-08-29
(2019)皖0705民初1886号
劳动争议
杨*与铜陵有色股份天马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9-12-18
2019-08-22
(2019)皖0705民初1888号
劳动争议
查**与铜陵有色股份天马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38062.50元
民事案件
9
2019-12-18
2019-05-17
(2019)皖0705民初98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张**与铜陵有色股份天马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河北德龙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9-11-28
2019-08-29
(2019)皖0705民初1887号
劳动争议
李**与铜陵有色股份天马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铜﹞应急罚﹝2025﹞矿-1号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处罚款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
45000.00元
铜陵市应急管理局
2025-04-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