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北京维康恒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向小琴注册资本:245.070292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85768799355所属地区:北京市
企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田村山南路33号院21号楼1层21-2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1-10
(2025)沪0104民初23783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南京乐知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上海仁爱医院有限公司,北京维康恒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2
2024-12-02
(2024)辽01民终17759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马*,北京维康恒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张**
朱**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4-11-29
(2024)粤0305民诉前调30085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南京乐知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深圳宝丽医疗美容门诊部,北京维康恒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4
2024-07-17
(2024)辽0106民初440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马*
北京维康恒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朱**,张**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5
2024-07-03
(2024)沪0110民初7371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南京乐知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上海镜面门诊部有限公司,北京维康恒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6
2024-06-21
(2024)沪0115民初39029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南京乐知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上海光博士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北京维康恒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7
2024-05-22
(2024)沪0115民初39029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南京乐知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北京维康恒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光博士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8
2024-02-27
(2024)辽0106民初440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马*
北京维康恒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朱**,张**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9
2023-07-10
(2023)辽01民终10551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马*
北京维康恒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朱**,张**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3-05-19
(2023)辽0106民初10315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马*
北京维康恒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朱**,张**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9-05
2023-05-22
(2023)京0491民初4807号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邓*与北京维康恒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3-06-09
2023-06-03
(2023)辽0106执保1065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300000.00元
执行案件
3
2022-01-11
2021-10-29
(2021)渝0103民初32789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张立华与重庆华美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2-01-11
2021-10-29
(2021)渝0103民初32788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张**与重庆华美整形美容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1-12-21
2021-09-14
(2021)京0491民初28629号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潘**与北京维康恒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1-07-31
2020-11-11
(2020)沪0105民初16128号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李**与北京维康恒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0-07-31
2020-04-20
(2020)陕01知民初402号
北京美好景象图片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与北京维康恒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9-03-20
2018-11-30
(2018)京0108民初52604号
蓝牛仔影像(北京)有限公司与北京维康恒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审民事判决书
1500.00元
民事案件
9
2019-01-07
2018-08-30
(2018)京0105民初44380号
王**与北京维康恒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审民事判决书
600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18-09-24
2018-04-23
(2017)京0105民初53811号
肖像权纠纷
韩*与北京维康恒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肖像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市监处罚﹝2023﹞278号
经查,当事人运营的“悦美整形”APP主要是通过移动互联网为消费者提供医疗美容机构信息和医生信息服务以及撮合消费交易。当事人在其运营的“悦美整形”APP介绍中使用“严查医院医生资质,入驻8000余家正规医疗机构,10000余名执业整形医生”的宣传用语调查核实,所宣称的内容均无依据,与事实不符。截至2023年3月28日,入驻当事人运营的“悦美整形”APP上现有医疗美容机构377家,并非宣传中所述“入驻8000余家正规医疗机构”,入驻“悦美整形”APP的执业医生人数是8879人,并非宣传中所述“10000余名执业整形医生”。当事人在“悦美整形”APP中宣传有“好礼兑换iphone等你拿”,实际目前并无兑换iphone手机活动,与APP内宣传内容不符。当事人做上述宣传的目的是希望消费者关注当事人运营的“悦美整形”APP,下载和注册成为“悦美整形”APP的用户,并通过该APP进行线上消费。
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00元;
100000.00元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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