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恩诚毅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振发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8MADH5CE64W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镇二塘路66号附94号3-2号金牧创新创业基地自编号NP80346(集群注册)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09
(2025)浙0108民初1032号
服务合同纠纷
李**
杭州恩诚毅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杭州恩诚毅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
2025-02-26
(2025)渝0108民初283号
名誉权纠纷
杭州恩诚毅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李**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3
2024-12-12
(2024)渝0108民初26426号
服务合同纠纷
王**
杭州恩诚毅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4
2024-12-09
(2024)渝0108民初26426号
服务合同纠纷
王**
杭州恩诚毅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5
2024-11-28
(2024)渝0108民初26426号
服务合同纠纷
王**
杭州恩诚毅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5-22
(2025)浙0108民初1032号
服务合同纠纷
李**
杭州恩诚毅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恩诚毅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6-08-17
2026-07-29
(2026)渝0108执8514号
行政非诉执行
重庆市南岸区某局申请某公司重庆分公司行政非诉执行
执行案件
2
2025-06-24
2025-02-11
(2025)渝0108民初283号
名誉权纠纷
杭州某诚毅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与李**名誉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5-06-23
2025-06-06
(2025)浙0108民初1032号
服务合同纠纷
李*;杭州某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杭州某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南岸市监处罚〔2025〕495号
当事人为杭州恩诚毅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DH5CE64W,法定代表人为王振发,成立于2024年04月26日。成立时注册地址为重庆市南岸区泰昌路68号3幢12-9。2024年9月4日,当事人变更经营地址为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镇二塘路66号附94号3-2号金牧创新创业基地自编号NP80346(集群注册)。主要业务为支付宝小程序开发和运营。2024年4月23日,受当事人委托,玖牧快办(重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当事人交予的重庆市南岸区泰昌路68号3幢12-9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产权人:陶廷坤)、租赁合同复印件(出租方:陶廷坤,承租方:王振发)、王振发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提交本局,申请注册成立杭州恩诚毅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2025年4月26日,杭州恩诚毅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注册成功。依据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原经营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泰昌路68号3幢12-9现场检查情况、重庆市南岸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回函内容,可认定当事人注册登记时提交的重庆市南岸区泰昌路68号3幢12-9房屋产权证明(产权人:陶廷坤)和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陶廷坤,承租方:王振发)为虚假资料。依据当事人陈述、南岸区国家税务局回函、玖牧快办(重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取的账目等,认定当事人在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9月3日期间经营额共计1772032.01元。因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9月3日期间,当事人经营额的成本支出无法计算,故当事人的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如下:罚款120000元。
120000.00元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10-18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