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昆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505067599580L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安阳市殷都区邺城大道西段南侧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市监处罚﹝2025﹞475号
2025年9月1日,殷都大队收到殷都区城镇燃气安全整治排查工作专班线索交办通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河南昆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LNG加气站进行执法检查,现场通过调取监控发现:2025年8月28日凌晨3点23分,一辆车牌尾号为45的三轮车开到站内,随后发现充装工向该三轮车后篓固定的车载气瓶进行充装LNG液化天然气,但是对当事人的充装台账进行检查时未在该台账中发现对此次充装进行检查和记录。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充装单位应当建立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禁止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充装许可证:(一)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罚款24000元。
24000.00元
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