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观海卫李美芬小吃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美芬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282MA2H64HP29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观海卫镇卫东村东大街16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慈市监处罚〔2024〕66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一)当事人2023年10月19日加工制作馒头1kg,单价8元/kg,总价8元及小笼包1kg,单价30元/kg,总价30元,当日店内加工的馒头和小笼包全部作为样品被抽样买走作为检测和备检样品。2023年11月9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直接送达检验报告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结果通知书。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也未申请复检。至2023年11月28日调查终结时止,除被抽样的1kg馒头按照市场价8元/kg销售及被抽样的1kg小笼包按照市场价30元/kg已销售(用于做检测外)无其它销售金额。综上,违法所得共1×8+1×30=38元,违法所得数额较小。(二)当事人未曾发生过相同的违法行为,且未发生因消费者食用馒头、小笼包产生的投诉。当事人经营场所面积为40平方米。
处罚种类: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及《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项;处罚内容:(一)没收违法所得销售收入38元;
(二)罚款3000元;罚没款共计3038元。
3000.00元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