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市葛村农市场张俊伟小吃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俊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30582MA0CM1X78N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葛村农贸市场中区3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冀市监邢处〔2023〕13058223000340号
当事人于2023年5月20日从邢台丰源顺食品有限公司购进“魔芋制品”,无法提供供货商资质及相关证据证明,无法核对进货数量和货值金额、从邢台厨娘凉菜调料经营部购进了“淀粉海藻凉菜”5包(内含6袋),该产品生产厂家为范县张庄顺发食品厂,购进价格为82元/包,折合每袋为13.66元,该摊位现场有4袋该产品,据当事人称其余已经全部销售完,因当事人购进的产品销售时间较长,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故无法认定违法所得、食用小苏打2袋,进购价格为2.5元/袋,售价为2.5元/袋,系当事人以购进价格为客户捎带的产品,未产生违法所得。2023年7月1日,我局收山东圣和振诺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淀粉海藻凉菜、魔芋素食两种产品的检测报告,结论显示:淀粉海藻凉菜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mg/kg)检验结果为3.47,技术标准要求:不得使用,单项判定不合格;魔芋素食 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02计),g/kg 检验结果为0.220,技术标准要求:不得使用,单项判定不合格。
罚款1.5000万元
15000.00元
沙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