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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王记食品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少华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1124MA73B9197C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洮阳镇西大街210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市监罚〔2025〕136号
2025年5月20日,临洮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执法人员对位于临洮县洮阳镇金林佳苑西侧商铺14号-2号商铺临洮县川式火锅底料店销售的临洮县王记食品店手擀粉进行监督抽检,并送法定检验机构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检验。依据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2025年6月17日出具的编号NO: XBJ25621124782630637ZX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I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6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向该店送达了由法定检验机构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NO:XBJ25621124782630637ZX的检验报告,该店经营者王少华签字确认签收,并对其经营现场进行检查,现场未见生产日期为2025年5月18日生产的手擀粉。当事人经营者王少华认可检验结果,不申请复检。该行为违反了《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涉嫌构成未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建议立案查处。
对临洮县王记食品店进行了: 1.罚款:金额75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金额705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8205元,大写捌仟贰佰零伍元整。
7500.00元
临洮县市场监管局
2025-09-26
2
(临)市监罚字【2023】223号
2023年7月2日,当事人在生产加工“手擀粉”时超量添加了食用明矾和超范围添加了食用防腐剂,该批次“手擀粉”生产数量:500袋;成本价格:1.3元/袋;销售价格:1.5元/袋;货值:750元。现已全部销售,共获得违法所得750元。 2023年8月30日,当事人在执法人员要求限期提供该批次生产加工销售“手擀粉”的添加剂使用记录、投料记录和销售记录期限内,按期提供了以上记录,且在收到检验结果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复检和异议的申请。
1.对临洮县王记食品店进行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2.对临洮县王记食品店你单位处以 7500 元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 75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8250元,大写捌仟贰佰伍拾元整。
7500.00元
临洮县市场监管局
2023-09-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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