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爱客暖通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伟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1250718069924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湾里昌湾大道七号地块蔬菜村店面37号商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10
(2025)赣7101行初527号
××(行政行为)及行政复议
南昌爱客暖通工程有限公司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昌铁路运输法院
2
2025-07-02
(2025)赣7101行初527号
××(行政行为)及行政复议
南昌爱客暖通工程有限公司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昌铁路运输法院
3
2025-05-06
(2025)赣0103民初3955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南昌爱客暖通工程有限公司
江西俊銮贸易有限公司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4
2025-04-20
(2025)赣0103民初3955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南昌爱客暖通工程有限公司
江西俊銮贸易有限公司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5
2025-01-13
(2024)赣0112民初8029号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南昌爱客暖通工程有限公司
孙**,杨良斌与江西六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李**,许**,汪**,孙**,江西六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6
2024-11-20
(2024)赣0112民初8029号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南昌爱客暖通工程有限公司
杨**,汪**,许**,孙**,孙**,李**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7
2023-05-24
(2023)赣0112民初2688号
合同纠纷
南昌爱客暖通工程有限公司
南昌市湾里区超凡文化艺术专修学校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8
2020-06-12
(2020)赣0112民初95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昌爱客暖通工程有限公司
江西江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2-13
(2024)赣0112民初8029号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南昌爱客暖通工程有限公司
许佩佩;江西六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孙大帅
裁判文书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2
2024-11-27
(2024)赣0112民初8029号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南昌爱客暖通工程有限公司
孙大帅;江西六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许佩佩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8-20
2020-08-06
(2020)赣0112执1005号
其它类型纠纷
南昌爱客暖通工程有限公司、江西江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55000.00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洪新市监公处罚﹝2022﹞16号
当事人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销售以次充好的非大金空调(上海)有限公司原厂中央空调商品,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构成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 。拟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理:对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结合《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2023年本)第五编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2目的规定。给予责令立即停止销售以次充好的商品;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494元,给予货值金额一倍计人民币11868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127174元上缴国库。
当事人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销售以次充好的非大金空调(上海)有限公司原厂中央空调商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构成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
71208.00元
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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