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高县龙泰物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树永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221346891330P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阳高县城西门口嘉煜商贸楼一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阳消行罚决字﹝2026﹞第0011号
阳高县龙泰物业有限公司(阳高县煜龙嘉苑小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应予处罚。
该小区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高层民用建筑)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阳高县龙泰物业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阳高县龙泰物业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阳高县龙泰物业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合并执行:处罚款人民币叁万玖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39000.00元
阳高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6-06-0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阳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3-07-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阳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