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芫晨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金晓琳 | 注册资本:58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703MA38UXK436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与栖枫路交汇处3栋8-9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崇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1号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设施操作员未到现场实地开展工作;
2025年12月11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对崇义县总工会(崇义县工人文化宫)进行双随机、公开消防监督检查,发现崇义县总工会(崇义县工人文化宫)维保单位江西省芫晨消防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到现场未实际开展工作,其行为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 管理部令第 7 号)第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消防监督检查记录(新版)》(编号:〔2025〕第0312号)、《责令改正通知书》(崇消技改字〔2025〕第0088号)、询问笔录2份、现场照片5张、《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书》(报告编号:2025093000793)、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书和执法视频等证据证实。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二十八条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江西省芫晨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7000.00元
崇义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6-02-18
2
章区消行罚决字﹝2025﹞第0014号
2024年11月13日16时52分,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章贡区沙石镇吉祥鑫苑2025年3月7日,根据群众在赣州市12345平台(工单编号:DH2025030401907)反映的有关内容,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对江西省芫晨消防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维保的位于赣州市章贡区文清路8号中联商城F座二楼的章贡区衣天下服装店进行举报投诉现场核查,经核查,发现该机构出具的2025年1月份维保报告中对章贡区衣天下服装店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予以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江西省芫晨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佰零捌元整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赣州市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04-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