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辽宁未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庄久荣注册资本:844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10000552574328G所属地区:辽宁省
企业地址: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仙东路1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09
(2026)沪0104民初2172号
辽宁未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浏阳市关口冠新商贸行,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2
2025-10-30
(2025)浙0105民初13854号
服务合同纠纷
河南海邦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辽宁未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3
2025-03-24
(2025)辽01民终4496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沈阳市沈北新区抗衰生活体验中心,马**
辽宁未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王**,辽宁连脉科技有限公司,刘**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5-03-17
(2025)辽01民终4496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马**,沈阳市沈北新区抗衰生活体验中心
刘**,王**,辽宁连脉科技有限公司,辽宁未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5-01-07
(2024)辽0113民初3369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王**
沈阳市沈北新区抗衰生活体验中心,刘**,马**,辽宁未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辽宁连脉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6
2024-12-18
(2024)辽0503民初2135号
合同纠纷
唐**
辽宁未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
7
2024-12-06
(2024)辽05民终1906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
辽宁未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4-09-24
(2024)辽0113民初3369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王**
沈阳市沈北新区抗衰生活体验中心,辽宁连脉科技有限公司,马**,辽宁未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刘**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9
2024-09-13
(2024)辽0113民初3369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王**
马**,刘**,沈阳市沈北新区抗衰生活体验中心,辽宁未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10
2024-08-05
(2024)辽0113民初3369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王**
马**,辽宁未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市沈北新区抗衰生活体验中心,辽宁连脉科技有限公司,刘**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5-08
2023-04-26
(2023)沪0104民初8972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上海富昱特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徐汇分公司与辽宁未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11-17
2022-09-16
(2022)最高法民申617号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辽宁未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等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11-17
2022-09-16
(2022)最高法民申644号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辽宁未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等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2-11-17
2022-09-16
(2022)最高法民申685号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辽宁未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等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2-11-17
2022-09-16
(2022)最高法民申617号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辽宁未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等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2-11-17
2022-09-16
(2022)最高法民申644号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辽宁未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等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2-11-17
2022-09-16
(2022)最高法民申685号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辽宁未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等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2-11-16
2022-09-16
(2022)最高法民申629号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辽宁未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等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2-11-16
2022-09-16
(2022)最高法民申629号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辽宁未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等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2-11-08
2022-09-16
(2022)最高法民申622号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辽宁未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等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本市监处罚〔2025〕510号
当事人在其注册的“未来生物”微信小程序平台销售“SUDOKU?焕妍固态速释面膜”、“SUDOKU”塑妍凝时紧致琉光面膜、“玉米胚芽胶原粉固体饮料”3款商品的商品详情页面共展示了13个未加盖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标志(CMA)检测报告首页图片,展示的13个检测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未来生物微信小程序销售的“SUDOKU?焕妍固态速释面膜”商品详情页面展示的5个检验报告未加盖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标志(CMA) 1.《人体功效评价试验报告》(报告编号:HZKY202305079)声明:本检验报告及检验检测机构名称不得用于商业广告、评优及宣传等; 2.《玉米(ZEA MAYS)胚芽提取物抗氧化检测报告》(报告编号:412200004224)声明:本报告仅用于科研、教学、内部质量控制活动; 3.《玉米(ZEA MAYS)胚芽提取物保湿率检测报告》(报告编号:412200004040)声明:本报告仅用于科研、教学、内部质量控制活动; 4.《玉米(ZEA MAYS)胚芽提取物抗皱检测报告》(报告编号:412200004223)声明:本报告仅用于科研、教学、内部质量控制活动; 5.《斑马鱼抗皱、紧致功效检测报告》(报告编号:3571-22-2R1)备注:本报告仅用于科研、教学、内部质量控制活动。 (二)未来生物微信小程序销售的“SUDOKU塑妍凝时紧致琉光面膜”商品详情页面展示的检验报告,6个未加盖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标志(CMA) 1.《SMQ铂金复合膜布检验报告》(报告编号:WT20103221101218EC1)重要声明:无CMA标志的报告/证书,仅作为科研、教学或内部质量控制之用; 2.《SGS铂金复合膜布检测报告》(报告编号:GZCPCH23006375-02_CN)备注:本检测结果仅适用于测试样。委托人不得擅自使用检验结果进行不当宣传; 3.《功效评价试验报告》(报告编号:GX2303118G)声明:未加盖CMA标识的报告,仅用作科研、教学、内部质量控制等用途; 4.《功效与安全测评研究中心检测报告》(报告编号:LCGX230600735V3)声明:本检测报告未加盖资质章时,仅供客户内部使用; 5.《铂可拉铂金复合膜布测试报告》(报告编号: VI-R20231587S-1A)声明:委托检测结果仅对来样负责;未经本公司同意,本测试报告不得用于法庭举证、仲裁及其它相关活动。 6.《35天人体功效测试检测报告》(编号:SW-CTR-23062901)声明:本检测报告所出具的检测数据及结果仅供特定委托方内部使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对社会具有证明作用; (三)未来生物微信小程序销售的“玉米胚芽胶原粉固体饮料”商品详情页面展示的2个检验报告均未加盖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标志(CMA) 1.《人体功效评价试验检验报告》(报告编号:KY20240204603)声明:本检验报告及检验检测机构名称不得用于商业广告、评优及宣传等; 2.《SGS检测报告》(报告编号:TAOAF24001014101)注意事项:本检测报告仅作为科研、教学或内部质量控制之用。 同时查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证书附表注意事项明确要求“取得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时,必须在本附表所限定的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内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并在报告或者证书中正确使用CMA标志。本附表所列的检验检测项目/参数及相关内容用于描述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进行检验检测的技术能力”。 综上调查,当事人通过其注册并运营的“未来生物”微信小程序平台,销售“SUDOKU?焕妍固态速释面膜”、“SUDOKU塑妍凝时紧致琉光面膜”及“玉米胚芽胶原粉固体饮料”3款商品,在其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违法广告行为: 一是当事人在“SUDOKU?焕妍固态速释面膜”商品详情页面中,展示了5份未加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CMA)的检测报告首页图片。同时,当事人在该页面检测报告图片之外的空白区域,刻意放置了“CNAS”和“CMA”认证图标。该行为在版面设计上紧密关联,足以导致消费者误认为其所展示的禁止用于宣传的内部检测报告,是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并取得CMA认证的检测报告,是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是产品品质保证的证明。 二是当事人在其“未来生物”微信小程序平台销售的上述3款商品的详情页面中,累计展示了13份未加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CMA)的检测报告首页图片。该13份检测报告的“声明”、“备注”或“注意事项”中,均明确载有?“本检验报告及检测机构名称不得用于商业广告、评优及宣传等”、“本报告仅用于科研、教学、内部质量控制活动”?或?“本检测报告未加盖资质章时,仅供客户内部使用”?等禁止性内容。同时,经调取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其注意事项明确要求机构向社会出
建议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如下: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