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常乐镇泰洁煤场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上官彦泽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40829MA0JQ9DT03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平陆县常乐镇水泥厂对面柴勤民门面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陆市监执队处罚[2023]38号
经查,当事人平陆县常乐镇泰洁煤场,注册日期2015年10月13日,经营范围:煤炭及制品销售。该厂负责人上官彦泽于2022年12月10日,以900元/吨的价格从一中间商手里购进了0.5吨无烟散煤,后按1100元一吨的价格销售,这批产品在2023年1月7日被山西省地质矿产二一三实验室有限公司抽样检验,检验结果磷含量超标,判定为不合格产品。至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时,当事人购进的这批散煤已经全部销售完毕(备样丢失),综上,当事人销售不合格民用散煤的货值金额为1100*0.5=550元,违法所得为100元。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检查笔录一份和照片两张,证明执法人员的现场检查情况。
2.负责人上官彦泽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其销售不合格散煤的违法事实及经过。
3.检验报告一份,证明当事人销售的不合格散煤属于不合格产品的事实。
4.当事人《营业执照》及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及身份。
以上证据均由当事人签字,予以确认。
罚款0.1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1100.00元
平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