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广新制衣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顾广新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30181699219873G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河北省辛集市温家方碑村南侧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11-16
(2020)冀0102民初803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张*,任**,顾**,辛集市广新制衣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2
2020-11-05
(2020)冀0102民初803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张*,任**,顾**,辛集市广新制衣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3
2020-11-04
(2020)冀0102民初803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张*,任**,顾**,辛集市广新制衣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31
2020-11-16
(2020)冀0102民初803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与顾**、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11-16
2020-07-13
(2020)冀0102财保34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顾**、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153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辛市监处罚〔2026〕391号
经查,当事人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 2 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
2026-08-1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河北省石家庄市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07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河北省石家庄市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河北省石家庄市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3-07-0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河北省石家庄市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3-05-26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河北省石家庄市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2-07-07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河北省石家庄市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7
2021-07-0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河北省石家庄市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