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县沈一家熟食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袁世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522MA19C4R560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友谊县友谊镇康乐路(原卫生局办公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友谊市监处罚[2024]11号
当事人未按规定清洁加工区设备设施卫生的行为,违反了《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当事人逾期未改正。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3年11月30日现场检查笔录一份,证明2023年11月30日对该店第一次现场检查情况,当事人未按规定清洁加工区设备设施卫生。
2.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一份,证明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未按规定清洁加工区设备设施卫生的行为给予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3.2023年12月11日现场笔录一份,证明2023年12月11日对该店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该店仍未按规定清洁加工区设备设施,当事人逾期未改正。
4.当事人营业执照照片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基本情况;
5.当事人食品小经营核准证照片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的食品经营资质;
6.当事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者的身份情况;
7.询问调查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未按规定清洁加工区设备设施卫,及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当事人逾期未改正的事实;
8.2023年11月30日现场检查照片2张,证明2023年11月30日现场检查情况。
9.2023年12月11日现场检查照片2张,证明2023年12月11日现场检查情况。
以上证据均有提供人签字确认。
罚款1.0万元#
10000.00元
友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友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