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智控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安鹏 | 注册资本:15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2116937666494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秦楼街道金汇时代广场3号写字楼6楼604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日高市监处罚﹝2026﹞3号
经查,当事人负责对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河片区七里河子一区及七里河子二区的29台通力电梯进行维护保养,于2026年1月7日、1月8日分别对其中书香华府小区北区11号楼2单元(设备代码:311010076201977617)、15号楼3单元电梯(设备代码:311010076201977625)维保。维保记录维保人员签字为李彬、张念锋二人,维保人员存在未对报警装置对讲系统、应急照明、层站召唤、轿厢平层准确度等项目进行完整维保情况,实际维保的项目(内容)与维保记录记载项目(机房、滑轮间环境、手动紧急模作装置、驱动主机、制动器各销轴部位、制动器间隙、制动器、作为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制停、编码器、限速器各销轴部位、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不一致,维保人员仅于2026年1月8日在15号楼3单元电梯内出现了1次,开始维保和结束维保的时间与实际维保情况不一致。在两次电梯维护保养过程中,维保人员未戴安全帽,未按规定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2026年1月8日电梯的维保记录中,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李倩未签字确认。根据当事人签订的《电梯维修保养合同》,当事人服务期限为2025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6日,负责该项目的29台电梯电梯维保,维保服务的项目总价为87000元,费用支付期为季度结算,目前已经支付1次,支付21750元。因电梯维保按每台每年收取费用,电梯半月、季度、半年及年度维保的项目不同,每1次的维保费用无法计算。综上,当事人的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罚款39000元,上缴国库
39000.00元
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6-02-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