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金典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金国华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816845108953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天皇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03
(2025)浙1082民初570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濉溪县刘桥建国道路货物运输服务部,李*
李*,孙*,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台州金典物流有限公司
临海市人民法院
2
2025-07-03
(2025)浙1082民初453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温**,李**
孙*,台州金典物流有限公司,濉溪县刘桥建国道路货物运输服务部(个体工商户),李*,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临海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台运政罚〔2026〕0526
2026年1月21日,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综合管理系统,发现台州金典物流有限公司初次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时间为2008年12月15日,现有货运车辆6辆。台州金典物流有限公司从2024年12月15日至2025年5月15日公司名下的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超过公司货运车辆总数的10%以上被本机关处罚,2024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4日公司名下的货运车辆浙J24260、浙J30940共2辆因违法超限运输被查处,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货运车辆达到公司货运车辆总数的33.33%。
责令停业整顿5天。
0.00元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12
2
台路政罚﹝2026﹞0997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2月15日19时49分,三门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315(三龙线)三门方向K19+080检查时发现台州金典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台州金典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肆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三门县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肆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
247.00元
三门县交通运输局
2026-01-27
3
台路政罚〔2025〕091941
你公司的浙J24260(6轴)于2025年4月6日22时39分,行经G228(丹东线)椒江方向K3852+0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0.05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1.05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佰捌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
187.00元
三门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25
4
台路政罚〔2025〕091644
你公司的浙J30940(6轴)于2025年4月6日22时45分,行经G228(丹东线)椒江方向K3852+0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2.25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3.25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佰壹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
517.00元
三门县交通运输局
2025-10-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