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易达通智慧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铁军 | 注册资本:7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824MA0QADLM41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毅腾国际物流园区B8#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中市监处罚﹝2026﹞95号
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甘其毛都口岸进出口环节海关监管区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相关事宜的通知》(巴发改价费发〔2021〕402号)明确规定,海关监管区内的停车服务实行政府定价,具体标准为:小型汽车10元/天·辆,大型汽车15元/天·辆(车辆停放不足半小时不得收费)。在实际经营中,当事人对于当日进入监管区并于同日完成货物倒装后驶离的车辆,以及进场后货物未落地、直接倒装并停放于监管区内的车辆,其服务实质是为车辆装卸货物提供临时停放便利,当事人也未提供任何仓储的出入库单据,不属于仓储行为。该类服务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停车服务”,应严格按照车辆停放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然而,当事人对上述无需仓储服务的车辆,未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费”,而是以“仓储费”名义,按照车辆长度另行收取费用,具体标准为:车长13米的车辆100元/天·车;车长超过13米的车辆200元/天·车;车长13米以下的车辆(主要为农用车)80元/天·车。该收费标准已明显超出政府定价。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期间,当事人共收取上述“仓储费”2838笔,合计收取金额339,376.00元,具体收费标准及构成如下:按100元/车/天收取,共计2281笔,金额228100元;按200元/车/天收取,共计555笔,金额111000元;按136元/车/天收取,共计1笔,金额136元;按140元/车/天收取,共计1笔,金额140元。上述服务中涉及公司自运107笔,金额11200元;实际应收停车费2731笔,按照15元/车/天的标准计算应收金额40965元。经调查核算(减去自运和应收停车费)后,当事人累计多收价款287211元,故本案的违法所得为287211元。
罚款287211元
287211.00元
乌拉特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