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伊春市汤旺河区峻岭采石场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丁书楷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0712MA1904XG9C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汤旺河区正阳木制圆棒厂院内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伊汤)应急罚〔2025〕0001号
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 ; 的规定
人民币 25000 元(贰万伍仟元整)罚款 的行政处罚
25000.00元
汤旺县应急管理局
2025-10-13
2
(伊汤)应急罚﹝2024﹞0002号
2024年3月26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伊春市汤旺河区峻岭采石场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伊春市汤旺河区峻岭采石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主要证据有现场检查记录、讯问笔录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 的规定,决定给予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的行政处罚
3000.00元
汤旺县应急管理局
2024-04-08
3
(伊汤)应急罚〔2023〕0001号
2023年7月21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伊春市汤旺河区峻岭采石场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企业配电箱设备上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正)》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给予行政处罚。
配电箱设备上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5000.00元
汤旺县应急管理局
2023-07-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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