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启晨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易嘉健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1827MABQFPXN9F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南蒲村委会三队陇西清四公路边自编3号首层A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清新交罚〔2026〕00331号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
罚款
500.00元
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
2026-07-01
2
粤清新交罚〔2026〕00333号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
罚款
500.00元
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
2026-07-01
3
粤肇德交罚[2026]00046号
2026年05月10日10时35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德庆县西江大桥路口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张佳明驾驶粤R45271/粤RR583挂重型半挂牵引车,从龙滔建材运载泥土沙石到郁南县诚通码头。经调查,当事人清远市启晨运输有限公司有使用粤R45271/粤RR583挂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从事货物运输时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实施上述行为一年内第二次被查处。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现场照片、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2000.00元
肇庆市交通运输局
2026-05-22
4
粤肇德交罚[2026]00045号
2026年05月08日16时58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肇庆市德庆县西江大桥路口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张佳明驾驶粤R45125/粤R4976挂重型半挂牵引车,从回龙镇中能建绿色建材有限公司运载石头到郁南县诚通码头。经调查,当事人清远市启晨运输有限公司有使用粤R45125/粤R4976挂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从事货物运输时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实施上述行为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现场照片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肇庆市交通运输局
2026-05-22
5
粤肇德交罚﹝2026﹞00033号
2026年01月21日09时19分,当事人清远市启晨运输有限公司聘请的驾驶员王柏林驾驶粤R29630/粤RE543挂重型6轴货车载运可分载物品由龙滔建材有限公司往云浮市云安区方向行驶,途经肇庆市德庆县西江大桥(地址:国道G234线德庆西江大桥监测点 里程桩号:大桥匝道下200M)时,经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上传的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显示该车执法总重为52.282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确认该车车货限载值为49.000吨,超限值为3.282吨。当事人存在使用车辆载运可分载物品在公路违法超限运输的行为,有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等证据。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
1500.00元
肇庆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08
6
粤肇德交罚﹝2026﹞00032号
2026年03月18日12时15分,当事人清远市启晨运输有限公司聘请的驾驶员温国志驾驶粤R29630/粤RE543挂重型6轴货车载运可分载物品由德庆县龙滔建材往云浮市郁南县方向行驶,途经肇庆市德庆西江大桥(地址:国道G234线德庆西江大桥监测点 里程桩号:大桥匝道下200M)时,经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上传的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显示该车执法总重为54.676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确认该车车货限载值为49.000吨,超限值为5.676吨。当事人使用车辆载运可分载物品在公路违法超限运输的行为,有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等证据。
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元)
2500.00元
肇庆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08
7
粤肇德交罚[2026]00034号
2026年01月21日10时37分,当事人清远市启晨运输有限公司聘请的驾驶员王柏林驾驶粤R29630/粤RE543挂重型6轴货车载运可分载物品由德庆龙滔建材往云浮市云安区方向行驶,途经肇庆市德庆县西江大桥(地址:国道G234线德庆县西江大桥监测点 里程桩号:大桥匝道下200M)时,经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上传的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显示该车执法总重为56.643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确认该车车货限载值为49.000吨,超限值为7.643吨。当事人使用车辆载运可分载物品在公路违法超限运输的行为,有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询问笔录、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等证据。
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
3500.00元
肇庆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