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铭龙建材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滔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0111MA4PLP8D7K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二段8号6楼6-103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雨市监罚字(2023)313号
2023年6月7日,执法人员对位于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二段8号6楼6-1038号的长沙市雨花区铭龙建材商行进行了安全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使用的电梯为家用电梯(电梯型号:TZJ400/0.4-JXW.VVVF),未经监督检验、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并当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涉案电梯,并限期整改。因当事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以及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的规定。本局于2023年6月20日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2021年2月1日,当事人与湖南博菱电梯有限公司签订《家用电梯设备买卖及安装承揽合同》,在居然之家6楼中庭欧派区域安装6-7楼间的2层直梯(家用电梯);2021年3月24日开始施工,于2021年9月13日完工。当事人与湖南博菱电梯有限公司签订了《家用电梯设备买卖及安装承揽合同》,合同书上注明家用电梯项目,该电梯依据GB/T21739《家用电梯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制造。GB/T21739-2008《家用电梯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明确指出,家用电梯为安装在私人住宅中,仅供单一家庭使用的电梯,它也可安装在非单一家庭使用的建筑物内,作为单一家庭进入其住所的工具,但是建筑物内的公众或者其他居住者无法进入和使用。当事人在2023年9月13日在电梯安装完毕后投入使用,未进行监督检验,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当事人为了顾客和员式上下楼方便,将该电梯投入到公共场所使用。当事人对使用未经检验的电梯的事实予以确认。
当事人在2023年6月7日收到执法人下达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后,在现场自行粘贴封条,停止使用该电梯。因该家用电梯在商业区域使用,且该电梯指标参数不符合公用电梯标准要求,不能按照规定办理监督检验和使用登记,该电梯不能继续使用。长沙市雨花区铭龙建材商行与湖南凯瑞电梯有限公司签订电梯拆除合同,在2023年9月6日对涉案电梯予以拆除。
处罚款人民币30000元,上缴国库。
30000.00元
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