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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县美江副食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付美江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00243MA61BLM22M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诸佛乡双合场村一组幸福街52号附1号(自主承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彭水市监处罚(2023)84号
此案来源于监督检查。2023年2月9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重庆市彭水县诸佛乡双合场村一组幸福街52号附1号的彭水县美江副食店开展监督检查,于其经营场所货架上发现以下食品超过其标识的保质期:产品名称:香酥饼,保质期:3个月,生产日期:2022年9月20日,生产商:彭水县永会食品厂,生产地址:重庆市彭水县汉葭街道文庙社区果园路86号,数量:5袋。根据标签标识显示的信息,上述食品已经超过保质期并与其他未过期的食品混放,且未标注过期等状态标识。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彭水市监行强字〔2023〕002号)和《财物清单》(彭水市监行强字〔2023〕002号),对5袋香酥饼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罚款
5000.00元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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