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有口福包子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邓国顺 | 注册资本:0.00012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2301MA6FCNY309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黄草办红星社区湖南街1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兴市市监黄处罚[2023]54号
证据一:2023年12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现场制作的检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正在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事实;
证据二:2023年12月11日,我局对当事人下达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1份及财务清单1份,证明当事人正在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依法被我局扣押;
证据三:2023年12月18日,我局向当事人下达的《询问通知书》1份,证明我局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执法;
证据四:2023年12月18日,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购进及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行为的经过;
证据五:2023年12月18日,当事人阅读并签名的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1份,证明我局依法履行了告知义务;
证据六:2023年12月18日,当事人提供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证据七:2023年12月18日,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证明违法事实的主体;
证据八:2023年12月18日,当事人提供进货电子单据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进货渠道合法。
罚款0.1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1000.00元
黔西南州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