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贵强百货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贵强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126MA4BK8HM3F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蕲春县张榜镇孙冲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蕲春市监处罚〔2026〕101号
经查:2026年1月14日,本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当事人货架上摆放有如下产品待售:①和县金鑫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和鑫?”食用植物调和油20瓶,生产日期2023年10月8日,保质期18个月,净含量260ml,售价5.8元/瓶;②安庆市胡玉美酿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胡玉美?”豆瓣酱30瓶,生产日期2023年7月27日,保质期18个月,净含量310g,售价7元/瓶;③和县金鑫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和鑫嚟红”花椒油15瓶,生产日期2023年9月21日,保质期18个月,净含量205ml,售价8元/瓶;④镇江市恒穗酱醋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恒穗?”白醋12瓶,生产日期2023年12月20日,保质期24个月,净含量500ml,售价4元/瓶,;⑤和县金鑫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家香?”辣椒油14瓶,生产日期2024年1月1日,保质期18个月,净含量225ml,售价7元/瓶;⑥重庆桥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橋頭?”酸菜鱼调料6袋,生产日期2024年10月18日,保质期12个月,净含量318g,售价8元/袋;⑦重庆桥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橋頭?”啤酒鸭调料9袋,生产日期2023年7月6日,保质期18个月,净含量150g,售价8元/袋;⑧重庆致中和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渝和?”麻辣虾蟹调料22袋,生产日期2024年3月27日,保质期18个月,净含量150g,售价6元/袋;⑨明光喜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傻妹妹?”面包糠黄糠19袋,生产日期2022年9月1日,保质期12个月,净含量180g,售价6元/袋;⑩南昌味纯味正罗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罗记洪昌?”桂皮27袋,生产日期2024年1月1日,保质期18个月,净含量30g,售价3元/袋;?南昌味纯味正罗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罗记洪昌?”香叶18袋,生产日期2024年1月3日,保质期18个月,净含量20g,售价3元/袋;?杭州丘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丘比?”沙拉酱(香甜味)5瓶,生产日期2022年9月3日,保质期12个月,净含量200g,售价9元/瓶。
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提供上述涉案食品供货方的进货票据及营业执照、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当事人无法提供,也无法说明具体进货时间及进货来源,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因当事人未建立食品销货台账,涉案食品在超过保质期后的销售情况无法全面查证,本着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本局认定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货值金额为1138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于当事人采购食品时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对于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结合当事人的违法情节,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2.罚款10000元。
综上,对于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和鑫?”食用植物调和油20瓶、“胡玉美?”豆瓣酱30瓶、“和鑫嚟红”花椒油15瓶、“恒穗?”白醋12瓶、“家香?”辣椒油14瓶、“橋頭?”酸菜鱼调料6袋、“橋頭?”啤酒鸭调料9袋、“渝和?”麻辣虾蟹调料22袋、“傻妹妹?”面包糠黄糠19袋、“罗记洪昌?”桂皮27袋、“罗记洪昌?”香叶18袋、“丘比?”沙拉酱(香甜味)5瓶;
3.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蕲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