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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乌镇优客土特产超市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肖永波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30483MA2CX1X98R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乌镇镇隆源路第一坊416、418号,1幢420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桐市监处罚〔2024〕2558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9年9月,在桐乡市乌镇镇隆源路第一坊416、418号,1幢420号号开设桐乡市乌镇优客土特产超市,从事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销售。当事人购入生产日期为2023/10/01,保质期为常温下9个月的笋煮干菜40袋;购入生产日期为2021/09/25,保质期为18个月的胎菊1箱,12罐/箱;购入生产日期为2023/09/03,保质期为9个月的康师傅经典奶茶1箱,15瓶/箱。当事人将上述笋煮干菜以15元/袋、胎菊以20元/罐、康师傅经典奶茶4元/瓶的价格,置于店内销售。至2024年8月29日我局现场检查时止,当事人仍将上述笋煮干菜6袋、胎菊9罐陈列在货架上待售,已超过保质期。另根据投诉举报材料及当事人确认,上述笋煮干菜及康师傅经典奶茶在超过保质期后销售过一罐。当事人经营未建账,上述涉案产品是否存在超过保质期后销售情况无法认定,仅认定现场查获和销售给投诉举报人数量,涉案货值金额289元,违法所得5元。当事人可提供涉案三款产品的索证索票材料,案发后当事人已及时发布召回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三)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一、没收超过保质期的6袋笋煮干菜、9罐胎菊;二、没收违法所得5元;三、罚款3000元。
3000.00元
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26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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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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