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镇弘蜀乐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国飞 | 注册资本:1001.01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728MA6YUKJB81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汉中市镇巴县小洋镇小洋社区绿色产业园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01
(2025)陕0728民初307号
买卖合同纠纷
陕西镇弘蜀乐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陕西三里乡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镇巴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1-13
(2024)陕0702民初7102号
买卖合同纠纷
陕西镇弘蜀乐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汉中汉裕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
2
2024-08-28
买卖合同纠纷
陕西镇弘蜀乐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汉中汉裕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镇市监处罚〔2026〕1号
陕西镇弘蜀乐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干竹笋执行的标准为企标Q/ZHSY 0005S-2025,但在生产经营的干竹笋外包装标签上虚假标注已废止的标准LY/T 1673,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的规定。
一、没收违法所得126元;二、减轻处罚款2000元;三、罚没合计2126元。
2000.00元
镇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